一. 由來
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,英國學校課程委員會構思出「國家寫作計劃」,除了要提高三歲至十八歲的學生在寫作方面的表情達意的能力外,還鼓勵他們以寫作為學習工具。經過三年試驗,兩千多名教師參與,二十三個地方機構支持,成效極佳,到了一九八八年,便在全國大力推行。後來香港有些教育工作者把這個概念引進到香港試驗,稱之為「全語文寫作」,經過多年的實踐,不斷修正及演變,已經建立了一套適合香港語文教學環境的方法,肯定了它是一個可以協助學生改善寫作、提高寫作興趣的教學法。「綜合高效寫作教學法」(前稱「綜合高效寫作教學法」(前稱「新全語文寫作教學」))是總結英國國家寫作計劃及在香港試驗了的「全語文寫作」之經驗而來的寫作教學模式。
二. 變革之背景
有很多學校的寫作教學課程非常有效,但有小部分學校的寫作教學,效果不大,以下是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:
以上各項並不反映全港學校的普遍情況。但如果要解決上述的問題,新全語文教學法(現稱「綜合高效寫作教學法」)是可以一試的。
三. 基礎理論
所謂「全語文」(Whole-language)就是一個以學生為中心,以運用語文為本的語文教學法,讓學生不論何時何地也浸沉在真實存在的傳意領域裏(Froese, 1996)。所有學科的學習都需要語文,所以語文的學習是跨學科的。過去的語文教學運作方式,令語文跟其他學科分割開來,語文的事情在語文科處理,離開了語文課,學生似乎便不需要學習語文,或善用語文作為學習工具,而校本課程設計或許未能善加利用學生已有的語文訓練,融入各不同的學科裏,令學生的語文學習生活變得枯燥乏味。「很多學童也不清楚為何人要閱讀,只因為他們的世界裏,成人是不閱讀的。顯然,全語文教學法讓學生在一個情境裏學習各種基礎知識,最終能自行寫作和閱讀……全語文教學法的重點遠遠有別於現行的教學法,也出現了不久,但我相信這個教學法終會掀起一場小規模的教學法改革,因為教師會發現學生不止能夠寫作,而且也喜歡寫作。」(Froses,1991, pp. 2-3)
「綜合高效寫作教學法」(前稱「綜合高效寫作教學法」(前稱「新全語文寫作教學」))是一個全面建立語文與學生整體學習和生活關係的教學法,無論讀、寫、講、聽都不只是技能訓練,而是與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活動緊密結合,使之成為有意義的訓練(見圖8-01)(Yellin & Blake, 1994)。
「全語文輪」顯示的正好是這套寫作教學法在活動設計上的根本理念:學生每天進行的不同活動,都包含了「讀、寫、講、聽」四種語文技能,學生透過這些技能,通向掌握世界事物、知識和意義。
「全語文」的教學理論,正是建基於英國國家寫作計劃的基礎理論:
教育是雙向活動,教師應該根據學生不同的需要,採取不同的教學方式,教師經常徵詢學生意見,並修改課程或教學法,以求課程能切合實際需要。(National Curriculum Council, 1990b) 教師不自覺地把寫作看成是測驗課,削弱了學生的寫作興趣。(National Curriculum Council, 1990a) 學生在寫作過程裏,如能有機會拿自己的意見和觀點與人分享,有助提高他們的寫作興趣和滿足感。(National Curriculum Council, 1990a) 教師通過問卷、工作紙、量表等方式指導學生評改同組同學的文章,改變教師在寫作課裏的單一角色,部分評改工作由學生負責,學習上,學生不再處於被動。(National Curriculum Council, 1990b)
四. 學習模式
學習有兩種模式,一是灌輸模式,二是溝通模式(Weaver, 1990):
灌輸模式
溝通模式
重視直接教授,學習由課程和教師控制
重視學習者,教師只扮演協助的角色,旨在協助學生到達或超越課程的目標
認為學習是由簡單到複雜,由小到大的過程
單獨的學習個別單項意思不大,反而是從整體的意義裏學習個別單項
學習是一種習慣的形式,口頭和書面語都要正確,避免錯誤
認為學習是一個複雜認知結果,教師和同輩都可以在過程中協助,以便學到
要準確,不鼓勵冒險,否則受罰
鼓勵冒險,錯誤是學習過程裏必需的
要掌握教你的東西,否則就是失敗者
學習者各有不同的階段和進程,他們的發展是按自己的進度而行,沒有失敗者
有複製或複述預設正確答案的能力
有應用知識和創新思維的能力,而且在一般情境中也可用一般策略的能力
韋法(Weaver﹐1990)在《明白全語文》(Understanding Whole Language)一書提及她對全語文學習的意見。她認為語言是整體的,不是分成各個技能的,閱讀和寫作的整體技巧和策略是整體發展的。
新全語文寫作教學正是運用溝通模式來進行的。賀勒斯(Calkins, 1986)在《寫作的藝術》(The Art of Writing)一書裏以四個區域來表示教師和學生在課堂上的投入程度:
圖中的「教師輸入」是指教師在課堂裏講授知識與學習資料,而「學生參與」是指學生在課堂裏參與學習活動的投入程度。根據賀勒斯(Calkins, 1986)的理論,教師在課堂應該減少講授,而應鼓動學生積極參與課堂學習。圖中第1及2區均是灌輸模式的結果,無論教師還是學生,在課堂上都不太投入。而第3及4區,則是溝通模式的結果,因為全語文教學採用溝通模式,故此第4區就是全語文教學的最佳結果:教師和學生都是主動參與課堂,教師不只是提供知識,而且是提供一個學習環境,協助學生學習,讓他們得到閱讀和寫作的機會,學生在這種情況下也會有興趣表達他們的選擇和創作。在學習過程裏,教師會接納學生的錯誤,也不要求學生複述預設的答案,而是重視訓練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(謝等,1995)。這些都是全語文寫作教學法實施的方針。